內容經法律核實 (2026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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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薪病假的定義
根據香港法例第 57 章《僱傭條例》,有薪病假(或稱「疾病津貼」)是指僱員在受僱期間,因疾病或損傷而不適宜工作時,僱主須向僱員支付的一種補償。
領取疾病津貼的法定條件:
-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除懷孕檢查或工傷外)。
-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天數。
- 能出示由註冊醫生、中醫或註冊牙醫簽發的有效醫療證明書。
2. 有薪病假的計算方法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平均每日薪酬的五分之四 (4/5)。
🧮 智能有薪病假計算器
預計可領取之疾病津貼 (4/5 薪金)
HKD 0.00
※ 此金額已考慮 2026 法定工傷計算上限 ($36,550)
3. 誰可以享有有薪病假/疾病津貼?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即連續受僱 4 星期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即可按以下規則累積有薪病假:
累積方式
受僱首年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2 天;其後每滿 1 個月累積 4 天。
累積上限
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 120 天。超過此數不再累積。
4. 申請有薪病假的程序
1
及時通知僱主
應在生病當天通知公司,說明請假原因及預計時間。
2
尋求醫療診斷
前往註冊醫護人員處診治,並務必告知醫生您的職業背景。
3
獲取病假紙
確保證明書上清楚寫明診斷結果及建議休息日期。
4
提交證明文件
將病假紙副本提交人事部,建議自行拍照備份存檔。
5. 工傷病假上限是多少?
工傷病假與普通病假不同,其上限主要由以下決定:
- 天數限制:法律上沒有硬性天數上限。 只要有醫生證明您不適宜工作,補償即可持續。
- 支付期限:最高 24 個月。 僱主支付 4/5 薪金的法定期限通常為 24 個月。
- 金額計算上限:$36,550。 這是 2026 年最新的法定每月薪金計算基準。
6. 有薪病假常見問題 FAQ
Q1: 僱主可以因為我放病假而解僱我嗎? ▼
根據《僱傭條例》,除僱員犯了嚴重過失外,僱主不得在僱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該僱員,否則屬違法。
Q2: 如果我病假剛好遇到公眾假期(紅日),該怎麼算? ▼
若病假期間包含法定假期,該天應視為法定假期發放薪酬,而不應扣減您的累積有薪病假天數。
Q3: 中醫簽發的病假紙有效嗎? ▼
有效。自 2006 年起,政府已承認註冊中醫簽發的醫療證明書,其法律效力與註冊西醫相同。
💡 律師專業提醒:
請務必確認「病假紙」上的診斷描述與日期準確無誤。特別是在長期病假或工傷時,任何假期的不連續都可能導致津貼發放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