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獎|不論過失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 超詳細解釋

有不少不幸遇到交通意外的傷者,常常害怕手停口停的經濟壓力而罔顧自己的傷勢,繼續堅持工作以應付經濟壓力。 遭遇交通意外後的病假以月甚至年計。

其實,為援助交通意外的傷者即時的經濟壓力,香港社會福利署設立不論過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TAVAS)(俗稱「車手獎」)以協助傷者。

簡單來說,申請車手獎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車手獎的援助範圍內。

根據社會福利署列明的要求,每宗車手獎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有關意外屬於香港法例第 229 章《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所指 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2.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或因該意外受傷,而傷勢令受害人留醫不少於三天或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證明需要病假不少於三天;
  3. 申請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
  4. 受害人根據香港法例第 115 章《入境條例》的規定,有權留在香港或獲准 留在香港;對於逗留香港是有條件限制的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並無違反逗留期限。

簡單來說,只要傷者是香港居民,遭遇交通意外受傷而得到3日病假或以上,並已向警察報案,你可以在意外後的6個月內向社會福利署申請車手獎賠償。

車手獎/不論過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申請手續

傷者可向香港警務處各區交通意外調查組、各區民政事務署、各公立醫院急症室警崗或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索取申請表格,或者在按此下載。

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於2021年9月1日前的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9號中國海外大廈8樓A-D室

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於2021年9月1日起的地址:

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1樓101室

申請車手獎所需文件

  • 身份證明文件(與受害人死亡,需提供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身份證明文件)
  • 所持有有關在意外中受傷的證明文件正本,包括死亡證(與受害人死亡)、病假證明書、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發出的醫療報告、醫院費用收據、由醫管局或衛生署轄下醫療機構發出的意願/診所診症卡(或到診紙)
  • 銀行存摺/提款卡(如使用銀行自動轉帳方法收取援助金)

申請結果將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取得車手獎賠償後,還需要民事索償嗎?

假如你遭遇的交通意外涉及他人的疏忽,例如對方司機,或你身為乘客你乘坐的司機有疏忽,或你身為路人而撞到你的司機有疏忽的情況下,你可以由律師代表,循民事訴訟向疏忽司機的第三者保險公司索償。賠償金額視乎傷勢,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會高於「不論過失」賠償。因為車手獎旨在解決傷者的即時經濟負擔,而非完全補償傷者所受的一切損失。

申請或獲得車手獎補償不會影響民事索償。在民事索償取得賠償金後,需要將「不論過失」賠償全額歸還社會福利署。因此,「不論過失」賠償可視為給傷者的一筆應急錢,以解即時的經濟困難。傷者應得的賠償,主要還是來自民事索償後來自第三者保險公司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