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愈來愈多打工仔因長期承受工作壓力而出現身心問題。這些問題不單影響工作表現,嚴重時甚至會導致焦慮、失眠、抑鬱等心理疾病。根據《僱員補償條例》(Employees’ Compensation Ordinance),若工作壓力導致可被醫學診斷的精神或身體損傷,並且能證明與工作有直接關連,亦有機會被視為「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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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壓力屬於工傷嗎?
一般而言,「工作壓力」需要達到可醫學認定的程度,例如由醫生證實患上焦慮症、抑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等,才可被視為一種「與工作有關的疾病」。
勞工處及法庭在考慮是否屬於工傷時,會重點審視以下因素:
- 是否因工作環境、上司壓力或長期加班而導致病情惡化
- 有否醫學報告證明心理或身體健康因工作而受損
- 事件是否突發(例如上司辱罵、嚴重工作事故)或長期累積造成
若僱員能夠提供醫生證明及工作證據(例如通訊紀錄、考勤記錄等),便有機會獲得認定。
常見導致工傷性壓力的工作情況
- 長期加班或工作量過重:每日工時過長、無法休息,身體與精神長期處於疲勞狀態。
- 職場欺凌或上司打壓:包括語言侮辱、羞辱、恐嚇,造成心理創傷。
- 高風險行業的精神壓力:例如醫護、保安、地盤監工等,需要承擔安全與責任壓力。
- 突發事故或創傷事件:例如目擊同事受傷、遇到嚴重工業意外,導致創傷後壓力反應。
工傷壓力的賠償重點
若醫生診斷的精神或心理疾病被確認與工作有關,僱員有權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得:
- 醫療費用:包括精神科、心理治療費用及藥費
- 病假薪酬:在醫生證明期間內,可獲工傷病假薪金
-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賠償:若病情嚴重、長期影響工作能力,可根據「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計算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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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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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與申報
- 及早就醫:若出現焦慮、失眠、抑鬱等情況,應即時求診並獲取醫生證明。
- 通知僱主:在合理時間內(通常30天內)向僱主報告,並提交醫療證明。
- 保存證據:包括醫療報告、病歷、上司訊息、考勤紀錄等。
- 向勞工處或律師查詢:若僱主拒絕承認或未有通報保險公司,可尋求勞工處或律師協助。
真實案例參考
一位銀行職員因長期加班及上司打壓,最終被精神科醫生診斷為中度抑鬱症,病假長達三個月。其後勞工處確認其病情與工作有直接關係,屬於工傷性精神疾病,並獲批病假薪金及醫療費用。
另一位地盤監工在目睹嚴重意外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需接受心理治療。其律師根據醫生報告為他爭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5%評級,成功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