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Part-time/Temporary Worker)在香港各行各業都非常常見,尤其是在建築、清潔、搬運、飲食和活動支援等行業。由於臨時工通常以短期或日薪形式受聘,僱傭關係不穩定,加上不少僱主沒有正式簽訂僱傭合約,導致他們在遇上工傷時往往不清楚自己是否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本文將為你拆解臨時工工傷的常見情況、賠償重點,以及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臨時工是否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只要你是受僱於某僱主工作,無論是全職、兼職還是臨時工,只要在工作期間或因工作導致受傷,都可被視為工傷,僱主有責任向保險公司申報並支付賠償。
即使:
- 沒有簽書面合約;
- 是以現金日薪支付;
- 工作時間不固定;
你仍然可能被視為受僱人士,只要能證明存在「實質僱傭關係」(例如:由對方指派工作、提供工具、決定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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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常見的工傷情況
臨時工工種多樣,涉及不同風險。以下是最常見的工傷情況:
- 清潔臨時工:拖地時滑倒、接觸強烈化學清潔劑導致皮膚過敏;
- 活動支援工:搬運舞台設備或重物時扭傷、拉傷;
- 建築地盤臨時工:在高處工作時跌倒、被重物擊中;
- 餐飲臨時工:廚房滑倒、被熱油燙傷或刀具割傷;
- 派傳單/外勤臨時工:因交通意外或天雨路滑而跌倒受傷。
這些情況如屬於「在工作期間或因工作導致」的意外,即屬工傷範圍。
臨時工申報工傷的關鍵步驟
若臨時工在工作期間受傷,應盡快採取以下行動:
- 立即通知僱主 — 即使是口頭僱用,仍應向實際指派你工作的負責人報告;
- 於14日內報告意外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必須在意外後14日內通報僱主;
- 保留證據 — 包括WhatsApp對話、支付記錄、同事證人、工地照片等,以證明僱傭關係及受傷事實;
- 就醫及保留病假紙 — 醫療報告與病假日數會影響賠償金額。
如僱主拒報或推卸責任,可向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分組求助,或尋求法律意見。
臨時工可獲賠償的項目
臨時工的賠償範圍與一般工人相同,包括:
- 醫療費用(診金、治療、藥費等)
- 病假期間薪金補償
-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賠償(如有後遺症)
- 喪葬及遺屬補償(如意外導致死亡)
賠償金額會根據受傷嚴重程度、月入金額及工作能力損失比例計算。
可使用以下工具初步估算: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
若涉及永久性傷殘,可參考政府提供的: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表
如何保障臨時工自身權益
臨時工面對的最大問題是無書面合約及缺乏工傷保險。因此可考慮以下方法保障自己:
- 保留所有與工作有關的通訊紀錄(如WhatsApp對話、付款證據);
- 若僱主無購買保險,可記下公司名稱、地點及負責人資料;
- 受傷後盡快求醫,並要求醫生開出詳細診斷;
- 不要輕信「自己處理」或「小事不報」的說法。
想了解更多行業相關風險,可參考:
各行業工傷風險與賠償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