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稱、標誌(Logo)以至產品包裝,往往是一盤生意最有價值的無形資產。要在香港取得法律上的專有權,最穩妥的方法就是辦理商標註冊。本文以申請人的角度,由淺入深拆解向知識產權署申請商標的整個流程:尼斯商品及服務分類、事先檢索、實質審查、刊憲及反對期、10年保護期與續期,以及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仿冒訴訟 / passing off)在法律保障上的根本分別,並附上最新官方費用,方便你預算成本及部署品牌策略。
為甚麼要辦理商標註冊?
在香港,商標受《商標條例》(第559章)規管,由知識產權署轄下的商標註冊處負責登記。一旦商標成功註冊,註冊擁有人即在所註冊的貨品或服務範圍內,取得使用該商標的專有權。若他人未經同意,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即可能構成侵權,註冊擁有人可循民事途徑要求停止侵權及索償。
必須留意的是,商標註冊、公司註冊與商業登記是三項完全獨立的程序。在公司註冊處登記了公司名稱,或領取了商業登記證,並不代表你自動擁有該名稱的商標權;反之亦然。因此即使已開設公司,仍應另行考慮商標註冊,三者不能互相取代。(延伸閱讀:在香港開公司的流程與注意事項。)
第一步:選擇尼斯商品/服務分類
香港採用《尼斯協定》下的《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俗稱「尼斯分類」)。整套分類共有 45 個類別,其中第 1 至 34 類為「貨品」,第 35 至 45 類為「服務」。申請時,你必須指明商標擬用於哪些類別,以及該類別下的具體貨品或服務項目。
分類選得太窄,保護範圍不足,日後競爭對手可在相鄰類別「打擦邊球」;選得太闊,則徒增費用,而且日後若被指該類別下並無真誠使用,註冊有機會被人申請撤銷。因此「揀類別」是一門需要平衡保障與成本的功夫,建議結合現有業務及未來三至五年的拓展方向通盤考慮。
申請前的商標檢索
正式遞交申請前,強烈建議先做商標檢索,確認有沒有他人已就相同或近似商標、在相同或類似貨品/服務上提出註冊或已獲註冊。檢索方式有兩種:
- 自行網上檢索:登入知識產權署的網上檢索系統(esearch.ipd.gov.hk),免費查閱商標註冊紀錄冊。
- 檢索及初步意見服務:以表格遞交申請,由註冊處告知紀錄冊內有否相同或類似商標,並就可註冊性提供初步意見。此服務按官方收費表收費,每次基本費用連每個額外類別的附加費,以知識產權署最新公佈為準。
事先檢索可大幅減低申請後才被審查主任反對、甚至被在先權利人提出反對的風險,是相當值得投入的「前期功夫」。
第二步:遞交註冊申請
檢索及揀好類別後,便可向商標註冊處正式遞交申請,並附上清晰的商標圖樣。遞交途徑包括:
- 網上電子遞交:透過知識產權署的電子申請系統,全日24小時開放。
- 郵遞或親身遞交:寄交或親身前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4樓商標註冊處(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申請須填妥訂明表格、列明申請人資料、商標圖樣、指定的類別及貨品/服務項目,並繳付訂明費用。註冊處不接受任何經塗改的表格,亦不接受郵寄現金,務必依規定方式付款。
第三步:審查
收到申請後,註冊處的審查主任會作兩方面審查:
- 絕對理由:商標本身是否具備「顯著特性」,足以辨別申請人的貨品或服務。純粹描述貨品種類、質素、用途的字詞,或業界通用的標誌,一般難以註冊。
- 相對理由:翻查紀錄冊,看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服務上,是否已有他人註冊或申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而可能引致混淆。
若審查主任有反對,會發出書面意見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作書面回覆、修訂申請、提交證據(例如證明商標經使用而已具顯著性),或要求聆訊。若能解決所有反對,或審查主任本無反對,申請便會獲接納。
第四步:刊憲(公布)及3個月反對期
申請獲接納後,商標的詳情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刊登公布。自公布日期起計,設有 3 個月的反對期。任何人若認為該商標不應註冊(例如與自己在先的商標或權利衝突),可在這 3 個月內向註冊處提交反對通知,啟動反對程序。
若反對期內無人反對,或反對最終被撤回或被裁定不成立,商標即可正式註冊。屆時註冊處會把商標詳情記入註冊紀錄冊,並向申請人發出註冊證明書。
整個流程需時多久?
根據知識產權署的說法,若申請資料齊全正確、審查並無反對,而刊憲後亦無人提出反對,由接獲申請至批准註冊,整個程序可短至約 6 個月。但若中途出現審查反對、需提交證據或補正,又或遇到第三方反對,所需時間會明顯延長,視乎個案複雜程度而定。
10年保護期與續期
香港註冊商標的首個保護期為自註冊日期起計 10 年。其後只要按時繳付續期費用,可一次又一次續期,每次續期再延長 10 年,理論上可永久維持。
續期申請須使用訂明表格(續期表格),並可在現有保護期屆滿前的指定限期內提出。若錯過屆滿日,《商標條例》設有逾期續期的安排,惟須繳付額外的逾期費用;逾期過久未續,註冊有機會被剔除,屆時或需另循「恢復註冊」程序處理,並須繳付相應費用。各項續期、逾期及恢復註冊的費用金額及時限,請以知識產權署最新公佈為準。
註冊商標 vs 未註冊商標(仿冒訴訟 / passing off)
不少人以為「我用咗呢個名好多年,自然就有權」,但在法律上,未註冊商標與註冊商標的保障差天共地。
| 比較項目 | 註冊商標 | 未註冊商標 |
|---|---|---|
| 法律依據 | 《商標條例》(第559章)成文法保障 | 普通法下的「仿冒」(passing off)訴訟 |
| 權利證明 | 註冊證明書即為擁有權的表面證據,相對清晰 | 須自行舉證,較困難 |
| 須證明的事項 | 一般只需證明對方在相同/類似貨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標 | 須同時證明:①已建立商譽(goodwill);②對方作出失實陳述令公眾混淆;③因而招致或可能招致損害 |
| 舉證難度 | 較低 | 較高,往往須提交多年銷售、宣傳及市場認知的證據 |
| 地域與範圍 | 保障範圍按註冊的類別及項目界定,較明確 | 範圍視乎商譽所及,界線模糊 |
| 被他人搶先註冊的風險 | 一旦註冊即佔先機 | 仍可能被他人搶先註冊,留下空隙 |
簡言之,仿冒訴訟是普通法下的「最後防線」,原告須先花費大量舉證功夫證明商譽與混淆,訴訟成本與不確定性都較高。相比之下,事先辦妥商標註冊,等於把專有權「白紙黑字」確立下來,日後維權時舉證負擔輕得多,亦能阻嚇他人搶註。
香港商標註冊費用一覽
以下為知識產權署的主要官方收費。所有金額會不時調整,正式申請前請以知識產權署最新公佈為準:
| 項目 | 基本費用 | 每個額外類別 |
|---|---|---|
| 檢索及初步意見服務 | 港幣 400 元 | 港幣 200 元 |
| 商標註冊申請 | 港幣 2,000 元 | 港幣 1,000 元 |
| 續期 | 港幣 2,670 元(另設逾期附加費約 500 元) | 港幣 1,340 元 |
| 恢復註冊連續期 | 港幣 4,000 元 | 港幣 1,340 元 |
上述只是政府的官方規費,並不包括委託專業人士代辦的服務費。若商標設計較複雜、跨多個類別,或預期會有審查反對或第三方反對,整體成本及所需時間都會相應上升。
常見問題(FAQ)
商標註冊需時多久?
若申請資料齊全、審查沒有反對,刊憲後又無人提出反對,由遞交至批准註冊可短至約 6 個月。一旦出現審查反對、須補交證據或遇到第三方反對,時間便會延長。
怎樣查冊/檢索商標是否已被他人註冊?
你可免費登入知識產權署的網上商標檢索系統(esearch.ipd.gov.hk)自行查閱紀錄冊;或使用註冊處的「檢索及初步意見服務」,由註冊處告知有否相同或類似商標並提供初步意見,該服務按官方收費表收費。
已經開了公司、領了商業登記,是否就等於擁有商標?
不是。商標註冊、公司註冊與商業登記是三項獨立程序。登記了公司名稱或持有商業登記證,並不自動賦予該名稱的商標專有權,要取得商標保障仍須另行辦理商標註冊。
不註冊商標,是否完全沒有保障?
未必完全沒有,但保障薄弱得多。未註冊商標只能依賴普通法的仿冒(passing off)訴訟,而原告須先證明已建立商譽、對方作出令公眾混淆的失實陳述,並因而蒙受損害,舉證門檻高、成本及風險都較大,且仍有被他人搶先註冊的風險。
商標保護期有多長?需要每年續期嗎?
香港註冊商標的保護期為 10 年,無須每年續期。每屆滿一次,只要按時繳付續期費用即可再續 10 年,可重複續期,理論上可永久維持。
反對期是多久?任何人都可以反對嗎?
商標獲接納後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刊憲公布,自公布日起計設有 3 個月反對期。在此期間,任何認為該商標不應註冊的人士,均可向註冊處提交反對通知,啟動反對程序。
結語
商標註冊看似只是「填表交錢」,但由揀選尼斯類別、事先檢索、應對審查反對,到處理刊憲後的反對程序,每一步都可能影響品牌日後能否有效維權。若你的業務涉及多個類別、商標屬複雜設計,或預期競爭激烈而有較高被反對風險,及早諮詢專業意見往往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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