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投訴漏水指南|同滲水辦點分工?外牆渠管僭建滲水點處理

屋宇署投訴漏水全攻略:三部門分工(滲水辦/屋宇署/水務署)、外牆天台滲水點解要搵屋宇署、1823投訴步驟、修葺命令及唔遵從後果,加埋民事索償追返損失的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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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以為投訴漏水一律搵食環署,其實香港處理滲水係三個部門分工:滲水辦管衞生妨擾、屋宇署管樓宇失修同結構安全、水務署管食水浪費。搵啱門口,個案先行得快。本文講清楚幾時應該向屋宇署投訴漏水、佢會點處理,以及行政投訴以外點追返損失。

三個部門,三種漏水

部門法律依據處理咩漏水
滲水辦(食環署+屋宇署聯辦處)《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 132 章)單位之間滲水造成的衞生妨擾(樓上漏落樓下)
屋宇署《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樓宇失修、排水渠欠妥、外牆/天台滲水涉及樓宇安全、僭建引致滲水
水務署《水務設施條例》(第 102 章)供水喉管漏水造成食水浪費

如果係樓上單位漏落嚟,正路係行滲水辦程序;以下四種情況先係屋宇署嘅主場:

  • 外牆、天台、平台雨水滲入 — 滲水辦唔受理(唔構成衞生妨擾),但屋宇署可按樓宇失修跟進,詳見外牆漏水責任指南
  • 排水渠管欠妥(公用去水渠爆裂、淤塞滲漏);
  • 僭建物引致滲水(天台僭建、非法改喉);
  • 滲水情況顯示樓宇結構有危險(石屎剝落、鋼筋外露)。

點樣投訴+屋宇署會做啲乜

投訴途徑同滲水辦一樣:致電或網上經 1823 提出,說明位置、情況同懷疑成因,附上相片更好。屋宇署接手後視乎情況可以:

  • 安排人員視察,評估樓宇失修或安全風險;
  • 向業主/法團發出修葺命令,要求喺限期內完成勘測及修葺;
  • 對僭建物發出清拆命令;
  • 唔遵從命令可被檢控。

財政有困難嘅業主,政府亦有「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同「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等支援協助履行維修責任。

期望管理:同滲水辦一樣,屋宇署嘅權力止於「命令維修」— 你單位裝修、家私嘅損失,佢唔會幫你追。行政投訴同民事索償係兩條並行嘅路。

追返損失:民事路點行

  1. 釐清責任方 — 外牆/公用渠管失修多數係法團責任;僭建引致就搵相關業主。屋宇署發出嘅命令同紀錄,可以做你民事索償嘅有力證據。
  2. 固定證據 — 相、影片、損失單據,必要時自聘公證行檢測(費用參考)。
  3. 發律師信・入稟 — 協商唔成就升級,程序及賠償項目睇漏水律師信及索償全攻略;需要協助可搵處理漏水糾紛的律師

常見問題

屋宇署同滲水辦有咩分別?

滲水辦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處理單位之間嘅衞生妨擾;屋宇署按《建築物條例》處理樓宇失修、排水渠欠妥、僭建同結構安全。滲水辦調查期間發現樓宇安全問題,亦會轉介屋宇署。

向屋宇署投訴要幾錢?

免費。經 1823 提出即可。

屋宇署發咗修葺命令,業主唔理會點?

唔遵從命令可被檢控;屋宇署亦可安排政府承建商代為進行工程,再向業主追討費用連監工費。

屋宇署會唔會賠償我嘅損失?

唔會。屋宇署只負責令責任方維修。財物損失要循民事索償或家居保險追討,兩者可以同行政投訴同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