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天花滲水、牆身發霉,同樓上交涉又冇結果,好多人第一時間想到「食環署投訴漏水」。嚴格嚟講,處理住宅滲水投訴的是由食物環境衞生署與屋宇署聯合組成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俗稱滲水辦/聯辦處)。本指南詳解 2026 年 7 月 16 日起實施的全新調查程序、投訴步驟、時間表,以及滲水辦幫唔到手時如何轉行民事索償。
投訴前必知:滲水辦係乜、管啲乜
滲水辦的法律依據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 132 章)— 佢處理的是滲水造成的「衞生妨擾」,而唔係幫你追討賠償。因此要有合理期望:
- 滲水辦會做:免費調查滲水源頭、向源頭單位發出通知(新制「建議維修通知」/「妨擾事故通知」)、對唔遵從的業主提出檢控。
- 滲水辦唔會做:幫你維修、幫你向樓上追討賠償、處理輕微滲水 — 滲水位置濕度低於 35% 的舉報,聯辦處唔會安排下一步調查。
換言之,「叫停滲水」靠滲水辦,「攞返損失」要靠民事途徑 — 兩條路可以同時進行。
2026 年新程序:快咗喺邊?
新程序最大突破是喺第一階段調查加入紅外線熱成像分析,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初步鎖定源頭快好多:
| 項目 | 舊程序 | 新程序(2026-07-16 起) |
|---|---|---|
| 第一階段技術 | 電子濕度儀 | 電子濕度儀+紅外線熱成像 |
| 首個通知 | 完成所有調查先發「妨擾事故通知」 | 簡單個案約 14 個工作天發「建議維修通知」(提早約 57 個工作天) |
| 源頭業主責任 | 等執法程序 | 28 個曆日內自行檢查及完成維修 |
| 檢驗費 | 政府承擔 | 唔履行責任的業主被追收不少於 HK$17,000 |
如「建議維修通知」限期屆滿後滲水持續,聯辦處會同步進行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並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唔遵從可被檢控,聯辦處更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
投訴漏水四步曲
第一步:收集證據
影低滲水位置(天花、牆身、窗邊)的相片及影片,記低開始日期、惡化情況、懷疑源頭(例如樓上廁所位置正對你的滲水點)。呢啲資料日後民事索償都用得着。
第二步:先同樓上協商
好多滲水個案其實經協商解決 — 現時已有 330 個屋苑的物管公司參加食環署的協助處理滲水計劃,過去三年參加屋苑約七成個案經物管調解、協商或公用地方工程解決。有物管的話,不妨先揾佢哋介入。
第三步:向 1823 提出投訴
致電 1823 或經 1823 網上表格舉報,個案會轉交滲水辦跟進。聯辦處接獲投訴後會委派個案經理跟進並通知你;有疑問可直接聯絡個案經理,或致電聯辦處熱線 2868 0000。
第四步:配合調查
調查人員可於上午七時至下午十時進入單位調查;無合理辯解而拒絕《擬進入處所通知書》要求,最高可被罰款 HK$5,000。作為投訴人,你都要開門俾職員喺你單位度做濕度測試。
滲水辦幫唔到手點算?
三種常見情況,滲水辦條路會行唔通:濕度未夠 35% 唔受理、調查後搵唔到源頭、或者源頭喺公用地方。呢啲情況下你仍然有以下選擇:
- 自聘專業檢測:自費委託公證行做滲水檢測(色水測試、紅外線等),取得獨立專家報告作為舉證基礎。
- 發律師信及民事索償:滲水辦唔會幫你追賠償,但你可以循民事途徑向源頭業主追討維修費、家具損失甚至租金損失 — 詳情睇漏水律師信及索償全攻略。
- 家居保險:檢查保單有冇涵蓋第三者水漬責任或財物損失,索償攻略見家居保險漏水索償指南。
常見問題
食環署投訴漏水要唔要錢?
投訴及聯辦處調查費用全免。但 2026 年 7 月 16 日起,被查明為源頭而又唔履行維修責任的業主,會被追收不少於 HK$17,000 檢驗費。
投訴後幾耐有人跟進?
新程序下,簡單直接的個案約 14 個工作天內就會向懷疑源頭單位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該業主有 28 個曆日自行檢查同維修。複雜個案(例如要多階段測試)需時較長。
滲水辦搵唔到源頭,係咪冇得再跟?
唔係。你可以自聘公證行做獨立檢測,用專家報告循民事途徑追討。滲水辦「查唔到」唔代表法庭都認定唔到 — 民事訴訟的舉證標準同方法都唔同。
樓上唔開門俾滲水辦調查,會點?
無合理辯解而唔遵從《擬進入處所通知書》屬違法,最高可罰款 HK$5,000,聯辦處亦可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單位。
投訴食環署同民事索償可唔可以一齊做?
可以,而且建議咁做。滲水辦負責叫停滲水,民事索償負責追返你的損失,兩者並行唔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