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解僱須知:合法解僱、不合理解僱及賠償全攻略(2026)

香港解僱法律全面解析。了解合法解僱條件、即時解僱規定、不合理解僱賠償(上限$150,000)、懷孕及病假期間解僱保障。附僱傭條例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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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僱是打工仔最擔心的事之一。但並非所有解僱都是合法的——《僱傭條例》對僱主的解僱權有嚴格限制,僱員在某些情況下受法律保障,不得被不合理解僱。本指南全面解析香港的解僱法律,包括合法解僱的條件、通知期要求、即時解僱的情況,以及被不合理解僱時可獲得的賠償。

重要提示:如你認為自己被不合理解僱,應盡快諮詢律師或向勞工處投訴。某些申索有時限,逾期可能喪失權利。

合法解僱 vs 不合法解僱

在香港,僱主可以合法地終止僱傭合約,但必須遵守《僱傭條例》(第57章) 的規定。解僱是否合法,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合法解僱的情況

  • 給予足夠通知或代通知金:僱主按僱傭合約規定的通知期發出終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 試用期內解僱:試用期首個月內,僱主可無須通知即終止合約;其後須按合約規定給予通知
  • 即時解僱(合理理由):僱員嚴重違規(見下文)
  • 合約期滿:固定期限合約到期不續約
  • 裁員:因業務需要裁減人手(但須支付應有的補償)

不合法解僱的情況

《僱傭條例》明確禁止以下情況的解僱:

  • 懷孕期間:僱員已發出懷孕通知,僱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解僱(除非即時解僱的合理理由)
  • 有薪病假期間:僱員正在放取有薪病假時不得被解僱
  • 工傷期間:僱員因工受傷,在未獲勞工處書面同意前不得被解僱
  • 參加工會活動:因僱員參加工會活動而解僱屬違法
  • 給予證據:因僱員在法律程序中作證而解僱屬違法

通知期與代通知金

合法解僱的基本要求是給予足夠的通知期。通知期按僱傭合約規定:

  • 如合約有規定:按合約(不少於 7 天
  • 如合約無規定:不少於 1 個月
  • 試用期首月內:無須通知
  • 試用期第二個月起:按合約或不少於 7 天

僱主如不給予通知期,必須支付代通知金(即相當於通知期工資的款項)。同樣,僱員辭職時如不給予通知期,也需向僱主支付代通知金。

即時解僱(Summary Dismissal)

在嚴重的情況下,僱主可以無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即時解僱僱員。但即時解僱只適用於以下情況:

  • 僱員故意不服從合法合理的命令
  • 僱員行為不當,與忠誠履行職責不相容
  • 僱員犯了欺詐或不忠實行為
  • 僱員慣常疏忽職責
  • 其他足以構成即時解僱的嚴重理由
注意:即時解僱的門檻很高。僱主不能因小事(如遲到一次)而即時解僱僱員。如僱主濫用即時解僱,僱員可提出不合理解僱申索。

不合理解僱(Unreasonable Dismissal)

如僱員連續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且被解僱(非因裁員),可以向勞資審裁處提出不合理解僱的申索。

甚麼情況構成不合理解僱?

如僱主未能證明解僱有正當理由(如僱員行為或能力問題,或營運需要),即屬不合理解僱。常見例子包括:

  • 無理由或以莫須有的理由解僱
  • 因個人恩怨、年齡歧視等原因解僱
  • 以「表現不佳」為由解僱,但從未給予警告或改善機會
  • 程序不公(如未經調查即解僱)

不合理解僱的補救及賠償

如勞資審裁處裁定屬不合理解僱,可作出以下命令:

  • 復職令:命令僱主重新聘用僱員(需雙方同意)
  • 再次聘用令:以同等條款重新聘用(需雙方同意)
  • 終止僱傭金:如僱主不同意復職,須支付最多 $150,000 的終止僱傭金

終止僱傭金的計算因素包括:僱員年齡、服務年資、失去工作的損失、未來就業前景等。

特別保障:懷孕、病假及工傷

懷孕期間被解僱

女僱員如已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口頭或書面),且已確認懷孕,僱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解僱(即時解僱的合理理由除外)。違反此規定的僱主:

  • 須支付僱員被解僱至預產期的工資
  • 須支付 10 星期產假薪酬(如僱員符合資格)
  • 可被檢控,最高罰款 $100,000

有薪病假期間被解僱

僱員在放取有薪病假期間,僱主不得解僱。違反此規定的僱主:

  • 即使已支付代通知金,解僱仍屬違法
  • 可被檢控,最高罰款 $100,000

工傷期間被解僱

僱員因工受傷或患職業病期間,在未取得勞工處處長的書面同意前,僱主不得解僱。即使僱員已領取工傷補償,在補償期間仍受保障。

解僱後的權益

即使是合法解僱,僱主仍須支付以下款項(如僱員符合資格):

  • 代通知金(如未給予足夠通知期)——詳見代通知金計算指南
  • 未放年假工資
  • 按比例花紅(如合約規定)
  • 遣散費(如因裁員而被解僱,且服務滿 24 個月)——詳見遣散費指南
  • 長期服務金(如非因裁員但服務滿 5 年,且不是因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詳見長期服務金指南

所有款項須在合約終止後 7 天內支付,否則僱主可能需要支付利息。

被解僱後應怎樣做?

  1. 索取書面通知:要求僱主提供書面的解僱通知及理由
  2. 檢查最後薪金:確認是否包含代通知金、未放年假工資、遣散費/長服金等
  3. 保留文件:保存僱傭合約、薪金紀錄、解僱通知、相關通訊
  4. 評估是否屬不合理解僱:如服務滿 24 個月且認為解僱無理,可考慮申索
  5. 向勞工處求助:如僱主拖欠薪金或補償,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投訴
  6. 諮詢律師:如涉及不合理解僱或懷孕/工傷期間被解僱,建議諮詢僱傭法律師

常見問題

試用期內可以被即炒嗎?

試用期首個月內,僱主可以無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但試用期第二個月起,僱主必須按合約規定給予通知期或支付代通知金。需注意,即使在試用期內,僱主仍不得因懷孕、病假或工傷等原因解僱僱員。

口頭解僱有效嗎?

口頭解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為保障權益,僱員應要求僱主提供書面確認,包括解僱日期、原因及最後工作日。如日後需要提出申索,書面紀錄會是重要證據。

被即時解僱可以獲得甚麼補償?

如即時解僱有合理理由(如僱員嚴重違規),僱主無須支付代通知金,而且僱員可能喪失長期服務金的資格。但僱主仍須支付到解僱當日的工資及未放年假工資。如即時解僱缺乏合理理由,僱員可申索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甚至不合理解僱的賠償。

公司裁員算不合理解僱嗎?

因業務需要而裁員(即「因裁員而遭解僱」)一般不構成不合理解僱。但僱員如服務滿 24 個月,有權獲得遣散費。如僱主以裁員為藉口實際上是針對特定僱員,僱員仍可以提出不合理解僱的申索。

不合理解僱的賠償上限是多少?

如勞資審裁處裁定屬不合理解僱而僱主不同意復職,須支付終止僱傭金,上限為 $150,000。此外,僱員仍可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如符合資格),兩者互不影響。

下一步:了解你的權益

如果你正面對解僱或認為自己被不合理解僱,了解法律賦予你的權益是第一步。以下資源可以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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